始興縣建設領域施工企業工人工資支付保證金管理辦法
始府規〔2017〕2號
《始興縣建設領域施工企業工人工資支付保證金管理辦法》業經2017年7月12日縣政府十五屆第1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印發,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始興縣人民政府
2017年8月7日
始興縣建設領域施工企業工人工資支付保證金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范我縣建設領域施工企業工資支付行為,預防和妥善解決建設領域施工企業拖欠工人工資問題,切實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根據《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和《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建設領域施工企業工資支付保證金制度是指建設項目施工建設前,施工企業開立銀行專用存款賬戶,由施工企業預支規定比例的資金存入該賬戶,用于保障施工企業依法按時支付工人工資的一種管理辦法。
在本縣行政區域內從事各類土木工程、房屋建筑、裝修裝飾、交通、水務、財政、農業、國土、市政建設、通信、供電、環境改造、植樹造林等建設項目的施工企業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的施工企業,包括在本縣行政區域內從事前款規定建設項目的勞務分包企業。
本辦法所稱建設項目審批單位,是指土木工程、房屋建筑、裝修裝飾、交通、水務、財政、農業、國土、市政建設、通信、供電、環境改造、植樹造林等建設項目發放施工許可證或批準開工報告等審批手續的單位,具體包括住建、交通運輸、公路、水務、財政、農業、國土、代建、市政建設以及通信、供電、林業等具有行業行政管理職能的單位。
第三條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建設項目審批單位負責本辦法的組織實施,銀行、工會等單位應當做好相關協助配合工作。建設項目審批單位協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對施工企業執行本辦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條 施工企業對其招用的工人承擔工資支付責任??偝邪髽I對其自行分包企業招用的工人工資支付依法承擔責任。
第五條 施工企業在與建設單位簽訂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后,應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辦理工資支付保證金繳存手續,填寫《工資支付保證金專用帳戶開戶申報表》(見附件一),并提交施工承包合同、法人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等申請資料。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接到施工企業工資支付保證金繳存申請后,根據施工承包合同工程造價及本辦法第七條的規定核定應繳存保證金數額,并在5日內出具《工資支付保證金專用賬戶開戶、存儲通知書》(見附件二)。
第六條 施工企業憑《工資支付保證金專用賬戶開戶、存儲通知書》,按照金融管理有關規定到工程項目所在地的銀行設立工人工資支付保證金專用帳戶,并一次性將應繳保證金存入該帳戶。
同一個施工企業在本轄區只設立一個工人工資支付保證金專用帳戶。
第七條 施工企業工人工資支付保證金按照施工承包合同工程造價0-10%的比例實行差異化繳存,具體標準如下:
?。ㄒ唬┰瓌t上所有施工企業按5%(不超過300萬元)的比例繳存;
?。ǘ┮寻匆髮嵤┕と斯べY分賬管理制度和用工實名管理制度的施工企業按2.5%的比例繳存;
?。ㄈ┤肆Y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建設項目審批單位在建設領域建立企業誠信檔案,上一年度被評為信譽(誠信)施工企業的按2%的比例繳存,連續2年被評為信譽(誠信)施工企業的按1%的比例繳存,連續3年以上被評為信譽(誠信)施工企業的免繳工資支付保證金;
?。ㄋ模┥暾埨U存之日前3年內施工企業有本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行為或未按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補齊差額的按7%(不超過400萬元)的比例繳存;申請繳存之日前3年內在各部門、組織征信系統中有不良信用記錄或有拖欠工資行為的施工企業按8%(不超過500萬元)的比例繳存;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查實,有嚴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行為的施工企業按10%(不超過600萬元)的比例繳存。
按前款規定已實行減免繳納的施工企業,發生拖欠工人工資行為,或承建項目工人工資支付分賬管理制度和用工實名管理制度后續執行不到位的,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按5%的比例補齊差額。
第八條 施工企業應與開戶銀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簽訂《工資支付保證金專戶管理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參考文本見附件三),明確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協議書一式三份,由施工企業分送簽訂協議的各方。
第九條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根據簽訂的《工資支付保證金專戶管理協議書》和施工企業工資支付保證金存款憑證,出具工資支付保證金繳存證明。
第十條 開戶銀行為施工企業開立工人工資支付保證金專用帳戶后應確保該賬戶的資金??顚S?。
施工企業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建設項目審批單位需查詢工人工資支付保證金專用賬戶資金存儲和支取情況的,開戶銀行應當提供服務。
第十一條 建設單位申領施工許可證時,應提交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出具的工資保證金專用帳戶繳存證明,報核發施工許可證的建設項目審批單位。
建設項目審批單位應當將工人工資支付保證金專用帳戶開立和繳存情況作為建設資金落實的具體要求進行審查,不符合法定條件的,依法不予核發施工許可證或不予批準開工。
第十二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啟用工人工資支付保證金:
?。ㄒ唬┦┕て髽I因不可抗力造成資金周轉困難,一時無力支付工人工資的;
?。ǘ┕こ添椖恳巡糠只蛉客9?、竣工,尚未足額支付工人工資的;
?。ㄈ┙浫肆Y源和社會保障行政和建設項目審批單位審查確實需要啟用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條 施工企業應當將工人工作情況、工資發放情況記錄到建設工程平安卡或工資表中,建設工程平安卡或工資表應作為施工人員的勞動關系和工資支付認定的重要依據。
第十四條 施工企業發生拖欠工人工資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對拖欠工資情況進行調查取證;情況屬實的,應及時按照勞動保障監察程序處理。屬于勞動爭議的,按照勞動爭議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五條 施工企業未按要求支付工人工資,且符合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啟用條件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確定施工人員勞動關系和被拖欠工資具體數額后,應在2個工作日內向工資支付保證金專戶開戶銀行發出《支付工人被拖欠工資通知書》(格式見附件四)。
開戶銀行收到《支付工人被拖欠工資通知書》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供的工人名單、工資數額后,應在2日內將專戶相應資金劃撥到工人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并函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
沒有實行銀行代發工資的,由施工企業通知被拖欠工資的工人本人到開戶銀行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開戶銀行在收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發出的《支付工人被拖欠工資通知書》等相關材料后,應在2日內將專戶相應資金劃入工人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第十六條 總承包企業將工程分包,分包建設工程的承包人拖欠或者克扣工人工資的,按照《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工資支付保證金專用賬戶資金不足以發放全部工資的,按欠薪比例發放。
第十八條 工資支付保證金專用賬戶資金啟用后,開戶的施工企業應當在30日內等額補齊,并將相應的銀行存款憑證復印件送交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
第十九條 施工企業在本縣轄區內,其承建的工程項目已竣工驗收的,施工企業應在工程施工工地(包括但不限于項目部辦公室、工人宿舍、工地出入口等地)公示工資支付情況。公示時間不得少于30日。
工人已經退場、未發生拖欠工資的,施工企業憑建設單位出具的竣工退場證明、已全額支付工資的憑證和依照前款公示的憑證,填寫《工資支付保證金退還申報表》(格式見附件五),需注銷工資保證金專用賬戶的,填寫《工資支付保證金專用賬戶注銷申報表》(格式見附件六),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核后,向開戶銀行申請退回保證金專戶資金或銷戶。
第二十條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接到施工企業工資支付保證金退還或銷戶申請后,30日內沒有接到與該工程項目有關的拖欠或者克扣工資舉報投訴的,應在30日期滿后3個工作日內出具《工人工資支付保證金退還通知書》(格式見附件七)或《工人工資支付保證金專用賬戶注銷通知書》(格式見附件八)。開戶銀行應在接到通知書后3個工作日內退回保證金專戶資金或銷戶。
第二十一條 施工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向社會公布,并記入企業勞動和社會保障守法誠信檔案;銀行錄入征信系統;建設項目審批單位記錄其不良行為予以公布:
?。ㄒ唬┕こ淌┕て陂g保證金專戶內資金已全部或部分提取用于支付工人工資,施工企業未在30日內補足的;
?。ǘ┦┕て髽I故意制造拖欠工資假象,采取欺騙手段套取保證金專戶資金的。
第二十二條 因施工企業拖欠工人工資引發影響公共秩序事件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公安部門、建設項目審批單位、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施工企業和建設單位應及時到現場處理,欠薪企業工商注冊登記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等部門應積極配合。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1.工資支付保證金專用帳戶開戶申報表
2.工資支付保證金專用賬戶開戶、存儲通知書
3.工資支付保證金專戶管理協議書
4.支付工人被拖欠工資通知書
5.工資支付保證金退還申報表
6.工資支付保證金專用賬戶注銷申報表
7.工資支付保證金退還通知書
8.工資支付保證金專用賬戶注銷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