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價格〔2015〕225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物價局:
為規范價格認定工作,有效提供公共服務,維護公共利益,保障紀檢監察、司法和行政工作的順利進行,我們制定了《價格認定規定》,現印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
附件:價格認定規定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