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民規字〔2018〕2號
各區民政局、財政局:
為了貫徹落實《關于推行節地生態安葬的指導意見》(民發〔2016〕21號)、《關于全面推行惠民殯葬政策的指導意見》(粵民事〔2013〕1號)和《廣州市民政局等12部門關于印發廣州市推行節地生態安葬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穗民〔2017〕76號)等文件精神,加快殯葬改革,推行綠色殯葬,節約土地資源,現就節地生態安葬獎補機制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方式和條件
節地生態安葬方式包括樹葬、花壇葬、草坪葬、海葬以及骨灰寄存等,其安葬應符合下列條件:
?。ㄒ唬┕腔壹拇嬖诒臼薪浥鷾试O立的公益性骨灰樓及骨灰安放地。
?。ǘ┖T嵊墒忻裾块T(市殯葬管理處)統一組織或者委托機構舉辦將逝者骨灰撒入指定水域,不保留骨灰。逝者符合以下情況的,逝者的2名家屬可免費參加骨灰撒?;顒樱?/p>
1.生前為廣州市戶籍居民;
2.非廣州市戶籍2017年7月1日后在我市死亡的。
?。ㄈ湓?、花壇葬、草坪葬由在本市經批準設立的經營性公墓提供。
二、獎補對象及標準
?。ㄒ唬┯擅裾块T核定的,為群眾提供骨灰寄存服務的公益性骨灰樓及骨灰安放地單位,從2017年開始,每年對骨灰樓(安放地)存放的每具骨灰補助10元。
?。ǘ┦耪咴?013年1月1日后死亡,且生前為廣州市戶籍的參加2017年及以后由市民政部門(殯葬管理處)統一組織或者委托機構舉辦的海葬活動,海葬逝者骨灰的委托辦理人每具骨灰發放補貼由1000元提高至2000元。
委托辦理人是指逝者生前依法委托辦理骨灰撒海事項的受托人或逝者生前的法定監護人或者直系親屬。
?。ㄈ┯擅裾块T核定的經營性公墓,為群眾提供樹葬、花壇葬、草坪葬服務的,每具骨灰補助經營性公墓300元。
?。ㄋ模┰诿裾块T核定的經營性公墓,采取樹葬、花壇葬、草坪葬等不立碑的喪葬方式,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每具骨灰補助委托辦理人500元:
1.安葬的骨灰生前為廣州市戶籍人員;
2.安葬骨灰的委托辦理人為廣州市戶籍。
三、辦理程序
?。ㄒ唬╊I取骨灰寄存補貼的公益性骨灰樓及骨灰安放地單位,應向所在地的區民政部門提出承辦節地生態安葬申請,明確寄存骨灰數量、規模、收費等事項。區民政部門應按照現行殯葬法律法規及政策要求嚴格審核,經確認符合要求的,列入本地區承辦節地生態安葬補貼核定單位。
?。ǘ╊I取骨灰撒海補貼的,在辦理參加骨灰撒?;顒邮掷m時,提供以下材料:
1.逝者《死亡醫學證明書》;
2.逝者生前戶籍證明;
3.參加骨灰撒?;顒幼C明;
4.《廣州市骨灰撒海補貼申領表》;
5.與逝者關系證明,如死亡證、戶口簿、公證書、委托書、法定監護人證明、撒?;顒訕I務辦理人憑證等;
6.申請人身份證明、銀行賬戶。
市民政部門(市殯葬管理處)審核所提交的資料,符合條件的,在撒?;顒咏Y束后2個月內將補貼劃入委托辦理人指定的銀行賬戶上,不符合條件的,不享受補貼。
?。ㄈ╊I取樹葬、花壇葬、草坪葬補貼的經營性公墓應向市民政部門(市殯葬管理處)提出承辦節地生態安葬申請,明確安葬方式、面積、規模、收費等事項,經確認符合要求的,列入本地區承辦節地生態安葬單位,并向社會公示。
?。ㄋ模╊I取樹葬、花壇葬、草坪葬補貼的個人,向辦理節地生態安葬的公墓提出申請,并填寫《廣州市節地生態安葬補貼申請表》,經營性公墓同意后,資金補貼由公墓先行墊付發放。公墓發放后,再向民政部門申請結算。
四、經費來源及結算辦法
?。ㄒ唬┕腔壹拇嫜a貼所需經費由市、區按現行財政體制分擔,由區民政部門及市民政部門(市殯葬管理處)分別列入同級財政預算。
公益性骨灰安放單位應當在每年5月份對上一年度寄存的骨灰數量進行統計匯總,將《廣州市節地生態安葬補貼申請表(公益性骨灰安放設施適用)》報所在區民政部門審核,區民政部門負責收集、制表后報市民政部門(市殯葬管理處);市民政部門(市殯葬管理處)核定后,作為申報市本級負擔年度預算資金的依據,市本級負擔的資金列入市對區轉移支付項目,經人大審議通過后由市財政部門轉移支付各區;區民政部門協同區財政部門再將市、區負擔的款項撥付至公益性骨灰安放設施。各區民政部門應當做好年度資金的使用和結余情況的匯總工作,并于1月31日前向市民政部門(市殯葬管理處)報送上一年度經費的使用情況。
?。ǘ┖T幔ü腔胰龊#┗顒右约把a貼所需經費由市財政承擔,由市民政部門列入部門預算。
?。ㄈ湓?、花壇葬、草坪葬的節地生態安葬補貼資金由市財政部門承擔,由市民政部門(市殯葬管理處)列入部門預算,并按照實際發生費用結算。
經營性公墓單位應當在每年5月份進行統計匯總,填寫《廣州市區生態安葬補貼費用結算清冊》報市民政部門;市民政部門(市殯葬管理處)核定后直接將款項撥付至經營性公墓。
經營性公墓單位應將《廣州市節地生態安葬補貼申請表(個人適用)》、購買協議等材料存檔備查。
五、有關要求
?。ㄒ唬└鲄^應加大財政資金對公益性骨灰安放設施的政策扶持和資金獎補力度,提供資金扶持,提高節地生態安葬服務水平;應加強對公益性骨灰寄存設施人員隊伍建設,公益性骨灰樓(安放地)工作人員的薪酬、福利待遇可參照當地政府雇員標準執行。
?。ǘ└鲄^應及時落實節地生態安葬補助資金,保證節地生態安葬獎補機制落實。民政、財政部門應建立聯合督查制度,定期監督公墓單位、公益性骨灰寄存單位辦理節地生態安葬補貼資金使用和檔案管理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對虛報冒領補貼的,應當責令申領單位或個人退還相應費用,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ㄈ┍就ㄖ杂“l之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稄V州市骨灰撒海補貼辦法》(穗民〔2013〕35號)同時廢止。
附件:
廣州市民政局
廣州市財政局
2018 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