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清遠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召開《清遠市傳統村落保護條例》(下稱《條例》)頒布施行新聞發布會。據通報,今年是清遠市獲得地方立法權的十周年,《條例》是該市出臺的第十二部實體法規,也是我省首部關于傳統村落保護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將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清遠市擁有豐富的傳統村落資源,傳統村落數量居全省第二。但部分村落面臨空心化、風貌損毀等挑戰,亟須通過立法提高保護力度。2023年1月,清遠市啟動了《條例》立法項目。2025年5月28日,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審查批準了《條例》。
《條例》不設章節,共二十七條?!稐l例》根據清遠市傳統村落眾多但政府財力有限的情況,將適用范圍確定為符合一定條件,主要為列入中國傳統村落、廣東省傳統村落或者清遠市傳統村落名錄的村落,突出了保護重點。同時,著重保護傳統村落中體現地域文化特色的傳統風貌建筑,以維持傳統風貌建筑形態,延續嶺南文化的獨特韻味。